版权
版权:蓄势积能 携手并进
“十四五”以来,我国在推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版权事业蓬勃发展,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
展望新的一年,在科技赋能和新质生产力的驱动下,我国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将迎来更进一步的高质量发展。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版权领域将有诸多亮点值得期待。
制度不断完善 探索形成新共识
版权法律制度是文化传承和产业创新的重要保证。《著作权法》的历次修订以及配套的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使得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未来,我们期待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出台,这将推动民间文学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有助于充分发挥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目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规及规章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版权制度需要对新领域新业态下的新兴法律问题作出回应,尤其是人工智能等技术出现之后,版权理论与规则面临新挑战。人工智能在内容创作中的应用以及模型训练对作品集合的使用所引发的版权问题,既需要我国给出符合本国国情的方案,也需要各国在探索中逐渐达成全球共识。 保护持续加强 技术助力新发展
版权的司法保护能够更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了推动和促进高质量的作品创作和传播,司法机关不仅需要对独创性较高的作品和价值较高的邻接权客体给予高标准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对于保护价值较低的客体判定符合其实际价值的赔偿金额。 对于近年来版权领域出现的“钓鱼维权”“碰瓷式维权”“版权滥诉”等现象,应防止司法救济成为个别群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版权AI智审”是数字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助力司法机关进行作品权属认定及相似度比对。“版权AI智审”的推出能够减少批量化图片类版权商业维权案件的数量,改变长期以来一些地区的法院深受此类案件所累的局面。 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需要行业自治。司法判决中的态度能够让各界对于平台注意义务的范围、技术过滤措施的施加程度形成共识。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新兴法律问题,在立法作出回应之前,司法在保持审慎的同时,应以推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合作为导向。 服务体系完善 形成协同新格局
版权服务体制机制的完善对于高效益的版权运用至关重要。“十四五”以来,我国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区块链技术的赋能下,作品登记、交易、救济等多个环节的服务能够实现连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版权登记业务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通过数字版权链(DCI体系3.0)即时申领DCI编码。用户可按需办理数字版权登记。数字版权上链,不仅能够提升版权登记效能,而且有利于数字版权的流通交易、鉴定和溯源。 当下,人工智能逐渐成为影视、时装、音乐、数字艺术等领域从业人员创作的重要辅助性工具,版权社会服务也开始对于这种新型文化业态进行探索式的应用,内容存证、价值评估、交易平台搭建将成为版权服务创新的突破口,形成版权服务协同联动新格局。 产业场景拓宽 价值潜力再释放
版权产业是一个地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与文化创新发展的助推器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发展以版权开发和运用为驱动力的文化旅游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效果。主题街区、数字化展览馆、VR体验馆等带给人们沉浸式艺术享受。一些省区市发挥优势形成游戏、视频、影视等版权产业集群和创新发展基地。伴随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推陈出新,版权的应用场景将得以拓宽,版权价值潜力将被进一步释放。 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当下,高质量作品数据集合市场有望形成。到2035年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随着这一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版权产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的建设、版权经纪人的培养,表明我国正在加速推进版权产业的人才储备。 国际交流加深 贸易出现新趋势 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发展国际版权贸易的重要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深度融入版权国际规则体系,推动全球版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022年5月5日,《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正式生效,国家版权局颁布《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通过制度来保障所有群体的文化获得感和参与度。 当下,我国正在积极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广播组织条约草案》的谈判,这展现出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大国担当。在国际版权贸易方面,越来越多的中国作品走出去,以版权助力文明交流互鉴。依托中国传统文化、本土知名IP形象、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创衍生品出海,将成为国际版权贸易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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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讯 | 2024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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