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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规定著作权侵害者接受教育时可延缓起诉
更新时间:2011-04-01
3月26日,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与著作权委员会决定将附带著作权教育条件的起诉延期制度扩展到成年人,为期一年。3月27日将在釜山实施首次教育。
附带著作权教育条件的起诉延期制度是对以非营利为目的,轻微侵害著作权的人接受著作权教育时延缓起诉的制度,从去年7月起,以青少年为对象开始示范实施。
著作权委员会今年年初曾表示,与大检察厅进行协商后, 将起诉延期制度扩大到成年人,并在全国实施。
以成年人为对象的著作权起诉延缓制度仅适用于因侵害著作权首次被起诉的人,并临时实施到明年2月为止,为期一年。接受教育后因侵害著作权再次被起诉时将根据著作权法接受处罚。
来源:韩国版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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