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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与宝莱坞打击盗版和抄袭

更新时间:2011-04-01
好莱坞和宝莱坞合作打击共同的敌人只是时间的问题。

  3月份,美国电影协会(MPA)以及印度电影产业界代表在孟买产业大会FICCI FRAMES上宣布成立联合反盗版联盟。

  MPA主席丹.格里克曼(Dan Glickman)表示:“最近两年中,北印度的合作制片,共同电视广播事业的合资,共享的发行权,技术公司的共同所有权,所有这一切换来了印度和MPA成员的齐心协力。我们需要团结起来克服我们走向成功的共同障碍。”

  录屏盗版尤其会继续给缺乏政府立法支持的印度电影产业带来危害。“几乎所有的印度电影都遭受了录屏,盗版拷贝在街市上随处可见,且平均在正式上映后的两、三天即可看到。”

  在发表此番评论不久后,孟买警方查获了近25300份盗版DVD和CD,价值48800美元。被盗版的影片包括最近宝莱坞发行的影片,如Fox Star Studios的“My Name Is Khan(我的名字叫可汗)”,以及好莱坞电影“Alice in Wonderland(爱丽丝梦游仙境)”。

  根据美国印度企业委员会和安永公司(Ernst & Young)2008年的一份报告,“假冒和盗版对印度娱乐产业的影响”,印度电影产业因盗版损失了9.59亿美元和571,896份工作。

  尽管电影产业在盗版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但是好莱坞和宝莱坞在盗窃的另一形式——剽窃——问题上争执不休。

  最近,好莱坞在强化知识产权方面表现得十分积极。2009年4月,华纳兄弟在地方媒体公布了一条广告,提醒产业界留意任何未经授权的“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本杰明?巴顿奇事)”拷贝,因为已经有传闻说出现了该作品的印度版本。华纳还发布了类似的通知以保护“The Departed(无间道风云)”,而2008年索尼在得知有关宝莱坞巨星计划翻拍“Jerry Maguire(甜心先生)”后,也发布了公开警告。

  2008年,华纳将北印度电影“Hari Puttar(哈里.布特)”的制片人告上法庭,称该电影名称跟其“Harry Potter(哈里.波特)”十分相似。但是德里高等法院驳回了该案,称“Harry Potter”图书是“针对不同层级的消费者的,这些消费者不会将‘Hari Puttar’与‘Harry Potter’相混淆。”

  随着本土影片的不断增加,宝莱坞转向授权翻拍业务。2008年,印度电影公司表示,其已从派拉蒙电影公司获得了“The Italian Job(偷天换日)”的翻拍权。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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