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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企管

茉莉奶白在美国提起重大诉讼

更新时间:2026-07-08

近日,中国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其纽约合作方MHL NY LLC存在多项严重违约及侵权行为。这一诉讼将双方自2023年底建立的品牌授权合作关系彻底推向破裂,也成为中国消费品牌在海外合资经营中遭遇合作方"脱缰"风险的缩影。回溯合作起源,茉莉奶白与MHL于2023年底签订品牌授权协议,以合资模式在纽约开设三家门店,茉莉奶白持有合资公司35%股权并保留运营否决权。这一架构设计初衷在于借助MHL的本地资源快速切入美国市场,同时通过股权绑定和治理权保留确保品牌控制。然而,合作仅维持两年有余,MHL即被指控实施了一系列严重损害合资公司及品牌方利益的行为。


据诉状披露,2026年1月,MHL在未经茉莉奶白同意的情况下,绕开既有合资架构私自成立新公司,并以该主体签下哥伦比亚大学门店的租赁合同。此外,MHL擅自更换了原合资体系下的收银系统与供应商,切断了茉莉奶白对经营数据的监控渠道,同时还以合资公司资产为长岛新店的设立提供担保。这些行为构成对合资协议的违反,触及资产侵占和信义义务的违反。茉莉奶白于2026年5月1日正式终止品牌授权,但MHL在授权终止后仍继续使用茉莉奶白品牌标识进行线上线下经营活动。为制止侵权并挽回损失,茉莉奶白在起诉时一并提起了十二项诉讼请求,并紧急申请法院颁布禁令。


2026年6月8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作出关键程序裁决,批准了茉莉奶白申请的初步禁令。禁令内容包括,禁止MHL在任何线上线下渠道继续使用茉莉奶白标识,责令其立即移交社交媒体账号与官方网站的管理权限,并停止一切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其新店与茉莉奶白官方品牌关联的行为。法院从程序上认定,MHL在授权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已构成对茉莉奶白品牌价值的"不可弥补损害",若不立即制止,将导致消费者混淆扩大、品牌商誉持续稀释,且金钱赔偿难以在事后弥补。这一禁令的颁发意味着,在案件最终判决作出前,MHL已被强制剥离与茉莉奶白品牌的一切外在联系,诉讼的天平从程序启动之初即向品牌方显著倾斜。


本案法院批准初步禁令的裁决体现了美国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程序救济。根据联邦法院确立的四项审查标准,申请人须证明:在实体争议上具有胜诉的合理可能性;若不颁发禁令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利益平衡倾向于支持禁令;且禁令符合公共利益。在本案中,法院特别强调了"不可弥补损害"的认定——品牌商誉的损害具有不可逆性,一旦消费者在授权终止后仍持续接触到质量不可控的"伪官方"门店,其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将遭受难以通过金钱赔偿修复的破坏。MHL在哥伦比亚大学和长岛的新店若继续以茉莉奶白名义运营,其产品质量、服务标准完全脱离品牌方管控,这种状态对茉莉奶白在美国市场的长期声誉构成威胁。此外,社交媒体和官网若继续由违约方控制,其发布内容可能进一步放大混淆和误导,法院因此责令移交管理权限,从数字资产维度切断了侵权链条。


十二项诉讼请求的覆盖范围显示出茉莉奶白法律团队的全面布局策略。除商标侵权和虚假原产地标识外,诉讼还涵盖违约、资产侵占、信义义务违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维度。这种"多诉因并行"的策略在法律上具有双重优势:一方面,即使某一诉因因证据或法律适用问题受限,其他诉因仍可提供独立的救济路径;另一方面,多重法律责任的叠加可以显著增加被告的诉讼压力和和解成本,为品牌方在谈判中争取更有利的地位。从法院批准初步禁令的迅速程度来看,茉莉奶白在起诉时提交的证据已足以让法官形成胜诉可能性较高的心证,这对于后续实体审理或和解谈判均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对中国出海品牌而言,首要启示在于,海外商标与知识产权布局必须前置,绝不能将品牌保护视为市场进入后的次要事务。许多中国消费品牌在出海时急于寻找本地合作伙伴,往往在商标尚未完成美国注册、品牌视觉系统尚未获得版权保护的情况下即签订授权协议,导致后续维权时缺乏坚实的权利基础。茉莉奶白能够在诉讼中迅速获得法院支持,前提是其在美国已拥有有效的商标注册和明确的品牌权属证明。若品牌方在授权前未完成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注册程序,一旦合作方违约并抢先使用或注册相关标识,品牌方将陷入极为被动的"确权困境",甚至可能需要高价回购本应属于自己的商标


其次,合资架构中的审计权、否决权及退出条款必须具有可执行性,不能仅停留在协议文本的纸面承诺。本案中茉莉奶白虽持有35%股权并保留运营否决权,但MHL仍能通过更换收银系统、变更供应商等方式在事实上架空品牌方的监控能力。这揭示在跨境合资中,少数股东的权利若缺乏日常执行机制,极易被架空。中国企业在设计海外合资架构时,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品牌方有权定期审计合资公司财务和运营数据;收银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客户数据库等核心经营信息必须保持对品牌方的实时开放;任何涉及品牌标识使用、新店开设、重大资产处分的事项必须获得品牌方的书面同意;同时设置"违约即触发股权回购或强制退出"的加速条款,确保在合作方越轨时能够迅速切断关系而非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


第三,收银系统与供应链管控是防止合作方脱缰的核心抓手。MHL更换收银系统的行为,表面上只是技术系统的变更,实质上切断了品牌方对营收数据、客户流量、交易真实性的监控渠道,使得合作方能够在财务上完全"黑箱化"运营。中国出海品牌在授权协议中,应将核心信息系统的控制权、数据所有权和访问权限作为不可谈判的条款,明确约定未经品牌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关闭。


最后,社交媒体与数字资产的控制权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归属和移交机制。本案中法院责令MHL移交社交媒体账号与官网管理权限,凸显了数字资产在品牌维权中的关键地位。在当代消费品牌的运营中,社交媒体账号、官方网站、电商平台店铺、域名和移动应用等数字资产的价值可能不亚于实体门店。若这些资产由合作方注册或控制,一旦合作破裂,品牌方可能面临"线上品牌被劫持"的窘境——合作方继续使用官方账号发布内容,甚至以品牌名义进行促销或融资,造成无法控制的声誉风险。因此,在授权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所有以品牌名义注册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品牌方;合作方仅享有经授权的管理使用权;在授权终止或合作解除时,合作方须立即移交全部账号权限和管理权,并配合完成主体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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