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
中国顺利通过全球税收论坛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同行审议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人士表示:“成功通过审议,对我们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应对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税制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差异进行不良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成为全球税收论坛副主席国
2000年6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一份题为《认定和消除有害税收行为的进程》的报告,列出35个国际避税地,指出世界各国很多资产通过各类筹划被转移到避税地以逃避居民国税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更加关注不良税收筹划带来的后果,并期待进一步扩大税收透明度。2009年4月,G20领导人伦敦峰会提出“改革和扩大(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建立一个有效审议机制,确保税收情报交换高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执行”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税收情报在税收管理可预见相关范围内可以进行交换,税收情报交换不受国内利益和银行保密法限制等。同年9月,OECD在墨西哥举行全球税收论坛全体会议,重组扩建了原本建立在OECD框架下的全球税收论坛,成立了论坛指导委员会及同行审议小组并选举了指导委员会成员,建立了同行审议机制。全球税收论坛设1名主席和3名副主席,兼任指导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同行审议小组由30个税收管辖区组成。
国际税务司这位人士表示,全球税收论坛已经成为G20框架下的重要工作机制,既属于国际税收管理范畴,也是国家层面的重要外交事务。加入该论坛有利于我国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发挥影响,有利于维护我国内地及港澳利益,经报国务院批准,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代表中国参加了墨西哥会议并加入了该论坛,中国在会议上被推选为论坛副主席国及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同时成为同行审议小组的30个成员之一。
全球税收论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行同行审议。同行审议是指全球税收论坛同行审议小组按照一定标准,对相关国家(地区)涉及税收透明度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情报交换工作实践进行审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审议各相关国家(地区)与税收透明度及情报交换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除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外,还包括涉及税收管理信息的有关国内法。第二阶段主要审议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标准在各个国家(地区)的执行情况。鉴于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实践较为成熟,我国于2011年初向全球税收论坛申请将第一、第二阶段合并审议,得到批准。
积极应对同行审议
国际税务司这位人士说:“虽然按照全球税收论坛同行审议有关规定的要求,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情报交换协定已采用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的高标准,但是对照论坛审议标准,仍有许多不明确的事项,如无记名股票信息、信托信息等,所涉及的法律已超出税法范围,所涉及的业务也超出税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因此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
税务总局对调查问卷列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于同年12月2日,税务总局向全球税收论坛正式提交了有关中国内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并同行审议的调查答卷,答卷做了768个法律条文电子链接,使所有技术点都有对应法律依据支撑。
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审议中国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调查答卷和现场审议情况撰写了中国审议报告初稿并于2012年2月发给税务总局。按照全球税收论坛秘书处的统一安排,中国审议报告初稿被安排在当月举行的巴西同行审议小组会议上进行预审。通过对报告初稿的研读,工作小组提出与无记名股票相关的一些问题,主要涉及证监会、工商总局等相关业务部门。
国际税务司这位人士表示,从历次同行审议小组会议来看,无记名股票问题为焦点问题,经常引发激烈讨论,中国审议也可能面临同样情况。如果讨论后没有达到相关标准,中国审议报告有可能会有条件通过,即报告通过后全球税收论坛会要求我国限期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预审情况,税务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共同研究相关问题。税务总局及时向工作小组提出了对中国审议报告的修改意见。
顺利通过同行审议
为了顺利通过同行审议,税务总局从多方面进行了准备。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于2012年4月专程赴OECD总部,会见了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先生,就中国同行审议的应对工作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同时,税务总局成立了应对同行审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力负责,局内各有关司(局)按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应对同行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了有效应对现场答辩,税务总局先后约请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中国同行审议现场答辩可能遇到的问题,就应对预案做了周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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