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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关于开展丰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更新时间:2016-08-24

各有关单位: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区战略、《丰台区关于贯彻〈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丰台区“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实现丰台区知识产权 “1334”工程建设目标,我局将通过实施“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等人才工程和计划,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素质结构,按照区委组织部《知识产权人才导航工程》项目的安排,开展2016年丰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是指专业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能带领形成优秀知识产权团队,并发挥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

主要从丰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中的优秀知识产权人才中选拔产生。通过推荐评选,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出10名左右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其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1-2人、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4人、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3人、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学识渊博,有强烈的事业心,具有良好的大局观和战略意识、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能带领形成优秀的知识产权团队,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及实务等相关工作,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参加评选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领军人才

1、掌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政策,把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主要参与者在制定和实施区域及行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方面,在引导区域和行业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2作为主要撰写人员,近5年在公开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参与国家级知识产权相关课题撰写和研究工作3次以上(含3次);所带领团队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的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和攻关。

3、所带领团队具备较高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能力,能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指导和推动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成绩突出。

(二)企业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在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强化竞争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有突出贡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以及其他相应职务和职称。

3作为主要撰写人员,近5年在公开刊物发表知识产权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参与国家级知识产权相关课题撰写和研究工作3次以上(含3次)。

4、所带领团队能够在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经营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

1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精通一门以上外语,具备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3作为主要撰写人员,近5年在公开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2篇以上(含3篇),或参与国家级知识产权相关课题撰写和研究工作2次以上(含3次)。

4所带领团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诚信度高;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能提供优质知识产权代理、诉讼、咨询、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社会服务。

(四)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创造性的理论成果和学术贡献,在国际国内业界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能够提出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观点,具备在知识产权学术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作为主要撰写人员,近5年内撰写知识产权相关论著1部以上(含2部)或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者主持省部级知识产权研究课题2项以上。

4所带领团队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重大创新或具有重要价值,并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推荐的领军人才

1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运营经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具备知识产权运营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具有影响力的运营平台负责人,精通专利运营领域业务,是本市乃至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领域重要工作的具体承担者

3所带领团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诚信度高;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能提供优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三、推荐方式

领军人才推荐工作可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都可以进行推荐,各单位人选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二) 个人自荐

个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三)专家委员会提名

专家委员会可根据评审条件进行提名。

四、评选程序

为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丰台区知识产权局成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推荐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推荐选拔的组织实施和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设立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专利萃取众创平台,负责人才的选拔、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参评人员汇总排序表(含电子件)1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推荐表1份(含电子件)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六、配套保障

经评审产生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纳入丰台区知识产权人才库中的领军人才库,进入丰台区专利转化项目评审专家库,并由丰台区知识产权局颁发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荣誉证书。免费参加2016年9月在中科院组织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运营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理论及实践,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等。

             

 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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