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流程?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工程资质申报流程的通知(浙建建函〔2024〕559号)要求,即日起,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以上传业绩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2)的方式申报上述专业工程资质。
注: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固定格式命名,如xx有限公司申报xx施工总(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业绩及设备材料。 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后,申报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件予以受理,我厅将发函至相关专业厅局对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受理后超过20工作日未收到回函,办件不予许可,待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函后,通知企业重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申报要件不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件不予受理。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专业厅局工程项目采集”模块正式上线后,不再适用上述申报方式,具体上线时间及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2025年6月30日前,“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专业厅局个人业绩库已审核通过的业绩仍可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
涉及通信方面的资质: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技术负责人在该项目履职期间的建造师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工程款发票(非必要); 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等佐证材料、技术负责人在该项目履职期间的社保缴纳凭证、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招标公告并附网址链接、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需经监理及业主批复同意)、成立施工项目部文件、项目经理任命文件、项目主要成员变更报审表(如有请注明变更的时间)、施工期间在施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其它佐证材料(如项目经理履职的过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