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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粮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1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文字岗位2人,主要参与粮食流通政策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综合管理岗位1人,主要从事粮食库存检查、中央储备粮监管、重大案件核查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35周岁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国家粮食流通事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综合文字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中文类、哲学类专业;综合管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法学、管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2017年8月18日前完成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8月18日请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3.笔试。笔试为专业笔试,于2017年8月中旬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一并发布。 4.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7年8月中旬在国家粮食局网站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至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审阅档案。体检由专人陪同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6.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8.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有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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