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
关于中关村启动高端领军人才认定
中关村管委会发布通知,启动2016年度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本月31日。
据了解,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的高端领军人才。
2009年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印发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方案的通知》,旨在增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高地”效应的“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正式启动。这一人才工程打通了多个政府部门的服务资源,合力为高端人才提供各项服务。截至2015年12月中旬,中关村“高聚工程”已开展了8批次高端人才遴选工作,共认定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40人(团队),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能源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自主创新。
今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的认定范围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电子信息类、综合类)、领军企业家、投资家、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5类。其中,领军企业家由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提名,中关村管委会认定产生;其余四类领军人才由遴选委员会评审选出。申报材料的受理单位为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秘书处。已获评“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的人才,不可重复申报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电子信息类、综合类)、投资家、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可获的支持包括:
——给予创新领军人才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
——依托中关村相关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及并购基金,对其创新成果转化予以优先支持。
——面向中关村企业、新型科研机构创新领军人才开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直通车,提供申报和参评便利。
——按照国家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签证签发相关要求,为外籍创新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协调办理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签证,以及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根据个人意愿,视实际贡献,为外籍创新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具有中国国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高聚工程”创新领军人才,视实际贡献及本人需求,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人才引进。
——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由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医疗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全市相关三级甲等医院,开设绿色就诊通道,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面向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创新领军人才,个人进境规定范围内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及生活自用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放。
——根据中关村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优先提供入住支持。
——根据创新领军人才事业发展需要,提供其他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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