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企管
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体攻坚战中第三批骨干企业的申报认定
甘发改高技函〔2015〕27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方案》(甘政发〔2014〕87号),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决定开展第三批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范围为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确定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申报条件为《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第三批骨干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确定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1、 本次骨干企业认定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采取企业自报和地方、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 第三批骨干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确定的条件,认真填写骨干企业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材料规范齐全后,经企业法人代表审核后在真实 性声明上签章,连同骨干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电子版)一式三份送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办公室。
省直行业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可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材料,并汇总骨干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统一推荐上报。
2、申报时间:2015年12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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